English Web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正文


关于2023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2日

初审/李瑞 复审/张佩蕾 终审/吕敏 责编/程红



按照学校要求,财政税务学院已经于2024年4月12日完成了本科2023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报名工作,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已报名的分流专业不可再更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联系电话:87092239。


附件:2023级财政学类专业分流情况.xls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