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有效开展学生党支部活动,培养学生党建干部,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经学院分党委决定,建立分党委党建指导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机
一、党建指导员选派
党建指导员是学院分党委派出联系学生党支部的指导员。由熟悉学院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担任。
二、联系支部范围
分党委书记联系博士生支部。
分党委副书记联系硕士生支部。
辅导员原则上联系自己负责的本科年级各支部。
三、指导员职责
指导员主要负责对所联系的学生党支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支部建设的规范化承担责任。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院分党委的指示、决定。
2.指导和督促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抓好学生支部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培养工作。
3.发挥党支部在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4.督促检查学生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指导、参加各支部党的组织生活。
5.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6.督促各学生支部做好三会一课、工作开展、组织生活、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7.完成学院分党委党建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中共财政税务学院分党委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