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8日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检测 论文答辩工作开始前,学校和学院将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 二、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由三名专家和1名答辩秘书构成。每个答辩小组设答辩组长1名,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答辩流程 1.学生自述。个人陈述5分钟以内,介绍论文选题背景、论文结构、主要观点、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 2.专家提问。采取现场提问,即问即答方式答辩,由论文评阅教师提2-3个问题,其余专家辅助提问。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答辩情况写出评语并确定答辩成绩。 3.评分依据。 序号 评 审 项 目 指 标 满分 评分 1 论文(设计)内容 思路清晰;语言表达准确,概念清楚,论点正确;分析归纳合理;结论有应用价值。 40 2 准备过程 准备工作充分,时间符合要求。 10 3 创新 对前人工作有改进或突破,或有独特见解。 10 4 答辩 回答问题有理论依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 40 答辩评分采用百分制: 100-90为优秀,89-75为良好,74-60为一般,小于60为较差 4.论文修改。答辩小组向学生提出修改意见,学生须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论文,填写《财政税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修改说明》《财政税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修改情况认定表》,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及《财政税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修改说明》提交论文指导老师审核,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在《财政税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修改情况认定表》上签字后,提交给财税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5.论文再答辩 答辩小组认为有论文未能达到毕业要求的,答辩小组可以形成再答辩论文决议,被认定的论文应参加再答辩。 进入再答辩程序的论文,学生按照答辩组意见修改论文,并进行再答辩,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修改要求参照上述第四条。学生将修改后的论文纸质档提交到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根据情况组织再答辩。 四、优秀论文 记录人员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毕业论文答辩记录及评审表》,统计论文成绩。如果论文总评成绩大于(等于)85分,该论文被推荐成优秀毕业论文, 答辩组专家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入选<优秀毕业论文汇编>推荐表》。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总评成绩大于等于85分为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并按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论文抽查 小组答辩完成后,按照15%的比例对本组的论文进行抽查,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毕业论文专家抽查评估表》。 六、论文存档。答辩结束2周内,学生需将修改后的论文的纸质档和电子档(word版本)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七、附则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财政税务学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