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策: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
提振消费是稳定经济的关键一翼。消费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既关系着经济发展,也关系着人民福祉提升。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把“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年度任务之首,并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作出系统部署。消费在经济稳增长中的核心作用愈加凸显,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提振消费作用成为重大课题。
学院黄策教授参加《四川财政与会计》2025年第8期“财税沙龙”栏目就“如何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提振消费潜能”发表学术观点,下文为主要观点。本期“财税沙龙”主持人为李建军教授。
主持人:财政是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工具,请结合当期财政和税收在提振消费中的具体举措,分析财税政策促进消费的作用。
黄策:财政和税收在提振消费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第一,通过增收减负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稳岗返还、提高最低工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举措直接提升了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强了消费能力。第二,通过补贴和退税降低消费成本。例如消费券、“以旧换新”补贴和阶段性税收减免,有效刺激居民的边际消费需求。第三,通过供给端政策改善消费环境。针对养老、托育、文化旅游等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既满足了居民的新兴需求,也推动了服务业发展。第四,通过财政投资改善消费场景。中央已安排专项国债支持“以旧换新”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直接改善消费供给环境。这些政策组合拳表明,财政税收在短期“拉动需求”与长期“培育动能”上发挥了双重作用。
主持人:请结合当前财政收入情况,谈一谈对消费补贴政策选择的考量点。
黄策:消费补贴,特别是数字消费券,已在国内外实践中证明了其短期效果。研究表明,每投入1元消费券可以撬动2至3倍的实际消费,尤其对餐饮、文旅等服务型行业乘数效应更高。但也要看到,消费券存在一定局限:一是替代效应明显,可能只是提前或转移消费;二是效果短期化,难以形成长期驱动力;三是成本较高。因此,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消费补贴政策的选择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一是精准投放,优先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和受冲击严重的行业;二是杠杆化设计,采用“政府补贴+商家配比”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三是时机选择,集中在节假日、淡旺季转换期等窗口期,发挥边际效应;四是评估与退出机制,对政策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及时调整或退出低效补贴安排。
主持人:扩大消费需要居民有可观的收入,还需要居民有消费意愿,在目前对多数城镇家庭有车有房、家电家具、手机等消费品都已经完备情况下,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成本收益高的财税政策促进消费。
黄策:当前“有车有房、有家电家具”已成为城镇家庭的普遍状态,因此财政税收政策应当从实物型消费转向服务与升级型消费。
具体而言:第一,扶持服务消费。通过增值税优惠、财政补贴支持养老、托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提升居民在服务领域的消费意愿。第二,推动以旧换新与绿色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等产品更新,既能拉动高额耐用品消费,又契合绿色转型目标。第三,扩大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所得税中提高教育扣除、增设长期护理支出抵扣等,减轻家庭长期消费压力。第四,降低使用成本,改善消费环境。如通过财政并撬动社会资本完善县域消费商业体、建设数字消费场景,使居民“想消费、敢消费、能消费”。这些措施不仅能在短期形成需求,也能逐步提升消费结构的质量。
主持人:可以看到,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我国采取了一系列财税政策组合拳。您认为在促进消费上,财政税收政策还有哪些可以优化的,还有哪些手段可以起到短期消费有效提振,长期消费驱动型经济的动能培育。
黄策:财政税收政策未来可在三个方向优化。第一,提升精准性与可评估性。在设计消费券、补贴时,应进行小规模试点并设定明确评估指标,例如乘数效应、消费信心指数提升幅度,以便根据效果快速调整。第二,完善消费监测体系。推动建立全口径消费统计和实时监测系统,为政策精准落地提供数据支持。第三,优化供给侧支持。通过减税降负和放宽准入,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增强居民消费信心。短期来看,应继续用好消费券、临时退税、以旧换新补贴等工具,快速拉动消费并稳定市场预期。中期,应通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服务业税收优惠、消费基础设施投资,稳定居民消费能力。长期,则要通过优化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培育绿色消费与数字消费生态,实现从短期刺激向长期内需驱动的转型。总的来说,财政税收政策应坚持“短期见效、长期造势”,形成需求扩张与结构升级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