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财政税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财政税务学院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免试研究生选拔。
二、工作小组
(一)成立财政税务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学院负责人和两名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
(二)成立财政税务学院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三、推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满足以下学业条件
1.学分条件
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如因学校或学院更改教学计划导致必修课程未开设,不影响学生报名资格。大三下学期必修课程申请缓考的同学,如不能在学院推免工作开始前获得前三学年全部必修学分,将影响该生的推免基本资格。
2.成绩条件
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按第一次总评成绩计算)在3.2及以上,原则上只计算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大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课程成绩。涉及学业成绩排名均以此范围计算,学业计算成绩截止时间为大三春季学期结束。
注:综合技能提升模块(听说写能力训练ENG125)不纳入学分条件和成绩计算。
3.外语条件
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在530分及以上;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在430分及以上;雅思IELTS成绩6.0及以上;托福TOFEL、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65%及以上,GRE成绩达到满分的80%及以上。(上述外语成绩均应为在大学期间参加考试并取得的成绩。参加了大三下学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同学,可在申请时提交说明、9月1日前补交成绩证明原件,逾期不再受理;其他类型外语成绩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四、拔尖项目加分
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申请表由学生填写并到相关审核单位(详见附件4)进行认定后再交学院复审。
学生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和国际组织会议拔尖项目、申请加分认定的,请关注相关审核单位(详见附件)通知。
注:国际组织实习与实践类拔尖项目加分认定须在学院报名收取材料时,须同步提交实习录用通知书或工作录用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以相关审核单位的通知为准。
五、考核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加分两个部分,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加分上限为100分。其中项目加分包括学术科研能力加分和素质能力加分,最高加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且必须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两个部分的校级奖励加分总数均应不超过满分的15%,即科研创新能力加分中校级奖励加分应不超过9分,素质能力加分中校级奖励加分应不超过6分。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能力加分(含拔尖项目加分)×30%
推免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六、推荐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4日13:30—16:30
2024年7月5日13:00—16:30
地点:格致楼828
注: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普通免试生、拔尖项目加分)需提交所有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一份,见附件5;
注: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同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3)
2.教师联名推荐信(可在一封信上签两个名字,也可以分别写两封。推荐专家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一名教授);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或雅思、托福、GMAT成绩证明材料;
4.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用稿通知不予认定)封面、封二(有学术期刊号的)、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
5.获奖证明材料;
以上1-5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不可彩印)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严格按附件7的要求,封面和目录在前,然后按顺序放其他资料,用订书机装订(原件单独放一个文件袋)。核查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6.申请加分项不在《学院管理办法》内的,需提交《财税学院推免加分认定申报表》(附件10),一项一表,按照类型顺序随报名材料一同提交,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认定。
7.财政税务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政审调查表,见附件6(注: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使用,单独交,不用装订);
8.填写“附件8.2025届推免生申请登记表”(奖项名称严格按证书上填写全名)电子excel版(以“姓名+登记表”命名)、财政税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项目加分明细表(见附件9,以“姓名+明细表”命名),并整理证书原件至一个PDF文档(按照提交顺序排序,以“姓名+证书原件”命名)扫描件统一提交至
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UX3fvdJoy7
(三)资格审核和思想品德考核
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录取。7月11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查。
注:通报批评不是纪律处分,不影响推免基本资格。因考试作弊受处分的同学,即使处分已经解除也不能参加推免。
(四)学术专长审核
学生有学术专长加分的,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第四章相关要求组织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对答辩结果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
7月19日前,对符合条件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对学术专长进行答辩(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五)成绩排名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学院根据评分办法评分,确定成绩排名;综合成绩计算结果,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公示
2024年9月5日前,完成对成绩排名进行公示。
(七)推免名单
2024年9月7日前,学院将成绩排名、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学校复审。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八)违规处理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名额下达时间和推荐名单审定时间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时间适当调整。
(2)确定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不能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3)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或学生自愿放弃,学院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推免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学生自愿放弃和递补工作。
(5)如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将依据当年政策规定变化调整推免工作。
(6)其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6月21日
财政税务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李建军、吴春力
成员:吕敏、王隆庆、高琪、王佳
财政税务学院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吕敏、李建军
组员:李超、宋洋、杜艳、方圆、曾妮、刘余、程红、杨宇哲、
魏洪云、卫怡洁、张佩蕾、李瑞
财政税务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附件1-1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