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现代财政制度研究 | 杨良松、张憬:中国财政罚没收入的分布特征与治理建议

发布日期:2026-01-10    作者:初审/卫怡洁 复审/杨进 终审/李建军         点击:

杨良松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

张憬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硕士研究生

财政罚没收入的治理引起广泛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罚没收入正是其中一类重要收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李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中要求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章也特别强调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权益保护。罚没收入征收尤其是乱罚款和异地执法直接影响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群众关系,对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有重大影响。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学院杨良松老师和张憬同学在《比较》杂志2025年第6期发表文章《中国财政罚没收入的分布特征与治理建议》,文章基于全国性、省级和地级数据,系统研究中国财政罚没收入的总体规模特征、增长趋势和地区分布,并进一步探讨其背后的财政压力因素,为规范罚没收入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研究发现,财政罚没收入主要是地方收入,2020年起地方财政对其依赖度(以罚没收入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之比衡量)约3%,但增长较为明显,且其增长与收费收入的下降形成对比。在省级层面,各省对罚没收入的依赖度有较大差异,近年来多数地区依赖度有所上升,其中部分政府债务付息率较高,上级补助占比较高的财政压力较大地区对罚没收入依赖更为明显。基于2017—2023年全国地级数据的分析结果亦表明,地级财政对罚没收入的依赖度有所上升,一些地区依赖度超过10%,且依赖度与上级补助占比、政府债务付息率显著正相关。我们针对罚没收入治理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罚没收入治理要坚持法治化、制度化道路;二是治理思路上要兼顾管执法部门和管地方政府;三是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未来应逐步将跨区域执法提升为中央和省级事权,作为治理地方异地趋利性执法的治本之策。

资料来源:《比较》2025年第6期

友情链接: 西财首页 联系我们 院长书记信箱 诚聘英才 English

学院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温江区 柳台大道555号 西南财经大学 格致楼8楼    邮编:611130     电话:028-87092239 、87092481